圖為庭台北婚禮顧問審現場。 台州中院 攝
  中新網台州1月22日電 (記者 趙小燕 見習記者 李夢清 實習生 徐楚焱)22日,轟動一時的溫嶺殺醫案在浙江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庭上,行凶者當庭認罪,但對司法鑒定機關對其作出的有精神疾病“疑病癥”,他在庭上多次激動預防癌症食物否認。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10月25日,被告人連恩青因對手術術後效果不滿,攜帶事先準備的榔頭和尖刀來到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對醫護人員行凶,致一死兩傷,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應記憶體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記者瞭解到,連恩青最早於20竹北房屋12年3月來到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做鼻內鏡下鼻腔微創手術。該年底,他向醫院投訴,手術效果不好,鼻子透氣不通暢。
  為此,usb院方讓五官科主任醫師為其會診,結果是手術效果良好。但問題並沒有解決,而後,連恩青一次次來到醫院反映,院方則一次次為其做檢查,拍CT,還曾請浙江省專家醫生對其會診,結果還是一樣。
  期間,連恩青也曾去往台州、杭州等地多家醫院進行檢查,但均未能得到解決。
  據各方公開消息,2013年8月,連恩青在家人的陪同下去了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被診斷出有“持久的妄想症障礙”,治療了2個月後出院,但不久慘案便發生。
  2013年10月25日,連恩青來到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耳鼻咽喉科門診,尋找之前的主治醫生。但主治醫生不在,他就用匕首捅傷耳鼻咽喉科主任醫師王雲傑等3名醫生。王雲傑因受傷過重搶救無效離世。
  連恩青的辯護律師朱聖勇在庭上提出,連恩青的犯罪動機和醫院的醫療行為有因果關係,同時也給跟其精神疾病有因果關係。“連恩青的就醫過程反反覆復,他認為自己在手術後出現了多種併發症。醫院在接到他投訴後,未有足夠重視,也有敷衍的嫌疑。”
  朱聖勇說,連恩青在跟醫院反覆溝通後,醫院認為手術沒有問題,連產生了醫院處置不公的自我意識。在上海等地醫院複診後,結果還是沒有問題,連甚至認為CT作假,各種醫院都串通了。
  朱聖勇說,連恩青缺積累了對醫院的怨恨情緒,累加到他不惜以奪取他人生命把自己送上刑台的方式去達到自己的目的。
  庭上,檢察機關出具了一份由浙江省立同德醫院司法鑒定所出具的鑒定書。該鑒定書顯示,連恩青患有名為“疑病癥”的一種精神疾病,但在案發當時是有刑事責任能力的。
  而連恩青本人則在庭上多次否認自己有精神疾病,情緒極為激動,以至於法官不得不數次停下提醒其要註意控制情緒。
  儘管連恩青本人沒有否認鑒定書中所指他有刑事責任能力一事,但作為辯護律師,朱聖勇還是提出,由省立同德提供的鑒定報告可能與被告人的病情實際不符,不能準確判斷連本人到底有沒有刑事責任能力,應當再做二次鑒定。
  連恩青的妹妹連超說,連恩青確實有精神病史,但從上海出院後沒有按時按量吃藥,案發當時精神狀況並不好。她認為今天連恩青庭上自辯沒有精神疾病等並不有利於最終的判決,連甚至不讓家裡請律師,家人都很傷心。
  該案將擇期判決。(完)
(原標題:浙江溫嶺殺醫案開庭 行凶者激動否認患精神疾病)
(編輯:SN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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