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0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彰化23歲楊姓男子向嬸嬸借5萬(新臺幣,下同)不成,砍殺15刀致死,一審判無期徒刑,二審改判18年,楊的叔叔和姑姑認為判太輕,聲淚俱下說“對至親如此狠心的人應被關到死”。
  楊的叔叔說,美滿家庭破碎,如今法律輕判,無法還他妻子公道,楊可能關個十年就被假釋,出來後正值壯年,一定又會找親人麻煩,家人陷入恐懼,他們會上訴到底。
  “殺一個人才判18年,叫弟弟一家人怎麼活下去?”楊的姑姑說,楊是大哥的孩子,因大哥與嫂嫂離婚,楊從小就由嬸嬸照顧,為他煮飯、洗衣,沒想到楊恩將仇報。她說,阿嬤疼長孫,楊一再騙阿嬤,阿嬤為給他錢而欠了15萬,要兒子、媳婦幫忙還,兒子孝順不敢違逆,沒想到楊借錢未果就痛下殺手。
  楊姓男子因卷入暴力討債、逼女子跳崖身亡案,年初欲籌3萬元和解金,向37歲嬸嬸借錢被拒;嬸嬸勸他不要一錯再錯,沒想到反而激怒楊,持刀追砍嬸嬸15刀致死。
  一審判無期徒刑,二審臺中高分院認為,楊非預謀行凶,且犯案後向警方自首,改判18年。但楊家親人認為,楊犯案後還去網吧,被警方找到後否認犯行,後因事跡敗露才不得不承認,不能算自首。  (原標題:男子砍嬸嬸15刀致死被判18年 家屬:應被關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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